为推动药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近期,湖州市ADR中心对该市的10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项检查和宣贯。 在药品生产企业现场,市ADR中心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等形式,对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设置、人员管理、个例不良反应报告流程、培训、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和药品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该市药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法规要求成立监测机构、健全规章制度、配备有专兼职人员,能主动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完成PSUR的撰写等。同时,也发现企业存在监测人员配备不足、制度规程操作性不强、主动监测能力弱等问题。 市ADR中心针对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进行了积极沟通,市ADR中心准备加强对企业的宣贯培训,加大检查力度,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报告意识,提升我市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