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办特派员吴君儿率队前来湖州,对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州市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稽察整改情况复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吴叶安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蒋国强陪同。
市食药检院院长陈晓平对稽察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稽察组给予的指导表示感谢。副院长王新财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办稽察[2015]123号《关于对2015年稽察项目开展整改复查的通知》以及稽察管理办法338号令文件要求,针对(稽察报告[2015]3号)《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的专项稽察报告》稽查反映的问题,将我院认真自查,逐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听完汇报,稽察组又翻阅有关资料,踏勘项目现场,仔细核实建设进度,设备变更手续履行,部分设备闲置等稽察报告反应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稽察组一行对我院实验室改造项目的整改情况表示肯定,对稽察后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成果、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同时指出要重视项目资料管理、强化监督,做到项目资料体系化、规范化管理。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顺利通过省重大项目稽察整改情况复查
发布者:时间: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