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所于12月25日至27日接受了省质监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非食品类首次现场评审和食品类扩项评审,通过了非食品类73个项目(其中药品59项、化妆品14项)和食品类 156个项目的现场考核。待省质监局复核确认后,该所检验检测能力将达到742项(其中食品类669项,药品59项,化妆品14项),能进行60个品种的食品全项目检验。
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紧密结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需要,根据《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步骤,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2014年1月首次接受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并于3月获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年12月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在此基础上,该所积极实施二期能力建设,增加仪器设备22台套,2015年4月又获得食品检验新增能力附表,使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达到513项。
今年以来,该所结合国家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积极开展三期能力建设,又新增添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ICP-MS)、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等66台套高端检测和样品前处理设备,价值730余万元。与此同时,抓紧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扩项工作。
在本次非食品类首次现场评审中,评审组安排了38项参数的现场试验考核,其中盲样6项、加标考核2项、人员比对2项、操作演示5项、样品复测4项、报告验证19项,涉及标准2个,仪器设备21台套,涵盖在药品和化妆品类别,基本覆盖了申报的73项检测项目;在食品类扩项评审中,安排了46项参数的现场试验考核,其中盲样2项、加标考核9项、人员比对4项、仪器比对1项、见证试验3项、报告验证27项,涉及标准24个,仪器设备14台套,涉及食品、农药残留、食品用产品等类别,基本覆盖了申报的所有检测项目。评审组认为:现场考核情况表明,选用的检测方法正确,检测人员操作熟练,结果符合要求。
在现场评审末次会议上,评审组对本次现场评审进行了总结,认为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实验室布局、仪器设备、人员结构、体系运行等方面均能满足检验检测检测工作的需要,同时也对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实验室环境、改进实验室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德清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三期能力建设扩项现场评审
发布者:时间:2016/01/04